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热点资讯
婚姻法规
婚姻实务
离婚指南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夫妻债务
婚姻效力
子女抚养
同居纠纷
法律文书
继承指南
财产分割
涉外婚姻
婚姻刑案
婚姻情感
案例点评
理论研究
收养法律
婚姻律师
家庭暴力
婚姻专题
聘请律师
在线咨询
问答专家
您现在的位置:
东莞婚姻律师网
>>
子女抚养
>>
抚养费标准
>> 浏览文章
上海开始征收社会抚养费
作者:佚名 日期:2009年08月17日 来源:东莞婚姻家庭律师网 【字体:
大
中
小
】
据新华社上海9月1日电 上海今天开始按照新的基数、标准、程序等向计划外生育人员征收社会
抚养费
,取代过去的计划外生育费。
根据2002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下发的《上海市社会
抚养费
征收管理若干规定》,有4种情形的公民应该缴费:未形成法定
夫妻
关系而生育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而生育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子女以上的。
与过去的《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计划外生育费基数相比,上海社会
抚养费
的征收基数有所降低:城镇居民的社会
抚养费
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农村居民的社会
抚养费
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以一位城镇居民今年计划外生育为例,缴纳基数为12883元。
首席律师:
孙智全律师
详细介绍>>
律师证号:
19100711014859
咨询电话:
13728117159 13827267196
电子邮箱:
dglawyer@gmail.com
在线咨询:
给孙智全律师留言咨询
服务网站:
东莞婚姻家庭律师网(www.dghylaw.com)
Tags:
抚养费标准
编辑:
admin
【
发表评论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收藏此文
】【
关闭窗口
】
上一篇:
山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下一篇:
东莞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用如何分担?
最新文章
·
东莞抚养费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的
·
东莞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用如何分
·
上海开始征收社会抚养费
·
山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
福建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社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照顾生育社会
·
子女抚养费问题的批复
·
离婚孩子抚养费用如何分担?
·
离婚抚养费
推荐文章
·
山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社
·
子女抚养费问题的批复
·
离婚抚养费
·
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三种情况
热门文章
·
孩子改姓,父母可否拒付抚养费?
·
抚养费变更的三种情况
·
什么是抚养费?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
·
十八岁以上在校就读的子女,是否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2006-2008 Powered by Dghylaw.com,东莞婚姻家庭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电话:137281117159 13827267196 孙智全律师 E-Mail:dglawyer@gmail.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1号国泰大厦15楼
粤ICP备07018271号